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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泰安市口腔医院体检通知

 

发布日期:[2022/9/16 11:08:58]    来源:泰安市口腔医院

 

  根据《2022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》规定,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(见附件1)。现等额组织体检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体检时间、地点、人员
  集合时间:9月18日(周日),请务必于当天早上6:00前到达集合地点。
  集合地点:泰安市口腔医院(灵山大街南坛路33号)。
  参加人员:见附件1。
二、体检标准和项目
 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执行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三、体检注意事项
  1、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纸质版)和山东省电子健康码(绿码)、大数据行程卡(绿卡),按时到达集合地点。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体检集合地点。未按时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  2、体检期间,严禁亲友陪同跟随。考生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上交统一保管,体检结束后发放。私藏、使用、借用通讯工具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体检时,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  3、体检前,各位考生须下载打印《参加体检人员基本情况简表》(见附件2)手工填写,并签名。特别提醒: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。填写时要字迹清楚,无涂改。病史部分要如实、逐项填写,不如实填报的取消聘用资格。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、替换化验样本、篡改检验结果等作弊行为的,体检结果无效,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  4、体检前,请勿熬夜、饮酒,注意休息。体检前一日晚上9点后请勿进食。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。女性宜穿无钢圈内衣,勿穿连衣裙、连体衣、连裤袜。
  5、怀孕的考生,不宜做X线检查,需待分娩后补检;月经期间的考生,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,需待经期结束后补检;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应提前告知导医和体检医生。怀孕考生,需于体检当天提供怀孕相关诊断材料。
  6、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(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),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  7、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。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,复检只能进行1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  8、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,直接向体检医院缴纳,支持扫码支付。
  9、其他未尽事宜按按现场宣读守则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四、疫情防控要求
  1、根据我省有关规定,广大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。体检前,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,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。省内考生须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(纸质版);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(市、区、旗)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鲁返鲁考生,须提供3天内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(纸质版),两次间隔24小时,且其中一次为体检前48小时内。
  2、进入集合地点前,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,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,保持“一米线”排队有序入场。在接受身份核验时,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。
  3、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,严格做好个人防护。
  凡考生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无法参加体检的,请立即与报考单位联系报备。视情况另行组织体检。
 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隐瞒、虚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  咨询电话:833451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2年9月16日

 

  附件1:进入体检名单
  附件2:参加体检人员基本情况简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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